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意见》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机制、资金管理及绩效管理等6项内容,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意见》提出,未来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将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共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