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
根据上海市现代人才评估鉴定服务中心沪人评鉴(2013)第17号文件精神, 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上海市现代人才评估鉴定服务中心(简称:市评估鉴定)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申报受理工作。
一.申报对象
各有关单位及各类技术从业人员。
二. 申报条件
符合《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附件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受理
各有关单位及各类专业技术从业人员可根据《职称评审2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分级》(附件二)选择职称评审申报,由市评估鉴定中心负责统一受理。
由市评估鉴定中心负责统一社会化职称评审申报受理。
四. 提交资料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目录》(附件三)及职称评审申报的相应职称级别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资格审核
由市评估鉴定中心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准确性和真实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基本情况,以及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主要业绩、主要成果、发表的论文论著,送审论文等。
六.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化评审职称2013年度价格参考表》(附件四)
请相关申报对象在2013年9月20日之前,向市评估鉴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大众金融大厦20楼2001室 邮编:200050
电话021-62512877 62513166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注:详情请见本协会网站----“协会通知”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