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一、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一)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二)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三)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5.没有考过英语四级的要考英语(教师除外)。

    6.在全国性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

    正高:

    工程类:

    1.获取博士学位,获取高级工程师资格满3年,通过市职称外语相关资格考试和计算机资格考试。

    2.获取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取高级工程师资格满4年,通过市职称外语相关资格考试和计算机资格考试。

    3.大学本科毕业,获取高级工程师资格满5年,通过市职称外语相关资格考试和计算机资格考试。

    经济类: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2.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3.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作为骨干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以缴纳税金凭证为依据)或为扭亏增盈(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依据)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4.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一部(不少于20万字)。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经济分析报告4篇以上,编写相关专业实用教材,本人独立撰写15万字以上,并得到省同行认可。

    5.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获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职称评定。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称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职称英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