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供销系统17家单位 荣获“2012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称号

 

近年来,县供销社紧紧围绕“确保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注重综治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创造平安和谐的商业环境。近日,供销系统农资公司、肉食品公司、贡霄房产等17家单位被上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为“2012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称号。

在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中,县供销社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综治组织,明确目标责任。县供销社始终把“保稳定、保平安”作为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程,不断健全县基两级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本系统本单位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县社与基层、单位与部门、单位与职工、企业与承租户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和安全协议,签约率达100%,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二是努力化解信访矛盾,营造和谐供销氛围。2012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批),其中受理来信总数24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27137人次,全部给予答复,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党的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三是狠抓内部安全防范,促进平安单位创建。严格执行“双月例会”和每月排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制度,做到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注重干部职工安全宣传教育,使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和维护稳定工作能力有明显提高。通过创建活动,在规范优化供销商业服务、确保“安全、文明、和谐”创建目标实现的同时,也为供销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安全保障。

 

供销系统荣获“2012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名单

 

1、    上海市崇明县供销合作总社

2、    上海市崇明县百货有限公司

3、    上海市崇明县商业物资有限公司

4、    上海市崇明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5、    上海崇明商业运输有限公司

6、    上海贡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    上海崇明供销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8、    上海崇明杰昌商贸有限公司

9、    上海市崇明县肉食品有限公司

10、 上海崇明龙珠宾馆有限公司

11、 上海崇明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12、 上海市崇明县堡镇百货有限公司

13、 上海崇明陈家镇供销合作中心社

14、 上海崇明堡镇供销合作中心社

15、 上海崇明城桥供销合作中心社

16、 上海崇明庙镇供销合作中心社

17、 崇明县供销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