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供销社荣获“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崇明供销社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继上届成功创建以来再次获此殊荣。多年来,县供销社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县文明创建活动有关要求,将文明创建工作融于企业服务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服务、商业环境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公益形象提升

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成绩。

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13月投资3.46亿元、总建筑面积3.65万平方米的长兴凤凰商城项目全面竣工。201211月参与投资的百联崇明综合体项目正式开工,有望在2015年“五·一”节开张营业。

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建设方面,两年来屠宰加工生猪27.2万头,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9%以上。宝瀛农副产品配送公司实现销售3300万元,加强与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在实现企业自身发展、满足上海市民消费需求的同时,促进服务“三农”,助农增收。

参与生态岛建设方面,2011-2012全县18个乡镇27个网点共回收废弃农药瓶袋5025万只296吨,为我县生态环境和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作贡献

“四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礼仪文明)建设方面,延续世博做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我县文明指数迎评工作,充分发挥县基两级督查组力量,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营造优美整洁、温馨和谐的购物环境。2012年,供销社文明指数测评获行业第二名。

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方面,通过加盟东方讲坛邀请市级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党员学习日活动、组织各类实践活动教育培训等,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制度落实,激发干部职工“不气馁、不怕苦、不畏难、不骄傲”供销精神。

扶贫济困献爱心方面,两年共扶贫帮困慰问2563人次计151万元,开展“一日捐”献爱心活动3033人次13.29万元。系统内10家文明创建单位分别与结对文明村(居)通过捐赠文体设施、慰问困难群众等积极开展“城乡携手同创,共育文明新风”共建活动,还与武警崇明县消防支队、武警崇明县中队和南京军区营房管理处结对,促进双拥工作开展。

此外,县供销社贡霄房产公司、华夏拍卖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供销农资公司、庙镇中心社、商业运输公司、第一医药崇明公司、崇明华联超市公司、肉食品公司等分别被评为2011-2012年度崇明县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