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摘要)

    一是突出对企业的保护和服务。明确了对著名商标的保护措施,将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的包装装潢及企业名称。著名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在商品包装、装潢和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上海市著名商标”字样和标志。

二是凸显认定工作社会性和公正性。健全著名商标认定程序,通过制定回避制度、保密承诺制度、异议核实制度等,保证评述结果科学合理。

三是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著名商标的后续管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质量跟踪制度和违法企业退出机制,工商部门应当定期收集相关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著名商标商品质量的信息,有重点的开展著名商标商品质量跟踪调查,加强对侵犯著名商标所有权行为的主动查处。

《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改变因处罚力度过轻而无法有效遏制侵犯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