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
为了贯彻落实《市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商业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沪商联【2012】14号)精神,各会员企业要广泛发动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商贸和服务质量,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为此,协会提出要求:把提高业内会员企业的商贸、服务质量作为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重点,并及时总结和宣传活动开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具体实施:
一.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各会员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服务质量(商贸质量)为重点,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商业服务的能级、质量和品位,以优质服务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 围绕主题 层层发动
各会员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商业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按照“奉献优质服务,争创先进典型”的主题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特点”的优质服务活动。
三. 认真落实 力求实效
协会和各会员企业要按照市商联会开展活动的总体安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本行业“行标、行规”的学习,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业内的“行标、行规”建设,努力提升行业的自律能力;
2.认真分析业内会员企业商业服务状况,加大对优质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调研和整改力度,进一步促进会员企业努力提升社会的知名度和顾客的满意度;
3.进一步推进会员企业开展“亮标准、亮服务、亮承诺”及“比技能、比素质、比贡献”活动,并加强“检查、评比”工作,为优质服务助力;
4.认真组织会员企业踊跃参加市商联会组织的有关“技能竞赛”,进一步推进“以赛促学、以赛带训”,不断提升商业职工的服务技能,展示商业的服务水平;
5.认真做好“创先争优示范、树立先进典型”工作:一是做好活动的总结评比;二是做好先进的宣传和学习交流。
四. 上下联动 扎实推进
协会和各会员企业要发扬“齐心协力”的精神,上下联手共同开展好2012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12年7月底前),主要工作:传达精神、提出要求、层层发动;(二)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月),主要工作:标准宣贯、开展活动、争创佳绩;(三)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0月~12月),主要工作:总结提炼、宣传表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