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摘(1—12)

(一)

 

7大严禁”抓好节日廉洁自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金礼券购物卡;

(二)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

 

廉洁自守“不生锈”

(摘自201236《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颗螺丝钉最可怕的是什么?不是型号的大小,也不是用材的不同,而是生锈了。一颗生锈的螺丝钉,有责任心的工匠肯定不会选择用它,避免因小失大;而最可怕的是正在发挥作用的螺丝钉生锈了,又没有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处理。生锈的螺丝钉就是安全的隐患,毁掉的不只是自身,更有可能对“机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翻看落马官员的悔过书、忏悔录,感慨最多的就是形形色色的诱惑。这些诱惑就如形影不离的“氧化剂”、“腐蚀剂”,如果放松警惕,不加以预防,难免就会陷入诱惑的包围圈,逐渐腐蚀生锈,沦为阶下囚。自己的前途断送不说,更贻误了党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市场经济条件下,诱惑无处不在,手段隐蔽、形式多样,在这样的背景下,警惕诱惑、抵御诱惑、战胜诱惑,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是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认真对待的课题。

如何才能不生锈?雷锋同志说:“螺丝钉要经常保养和清洗,才不会生锈。人的思想也是这样,要经常检查,才不会出毛病。”因此,要“不生锈”,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用理智控制欲望,用正气驱逐污浊,不为功名所扰,不为私利所动,努力戒除权欲、贪欲、情欲。要做到清廉自守,以德为先、以职为重、以廉为道、以纪为绳,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确保自己的名节不损气节不丢。

 

 

(三)

 

为政之要,德也

(节选自201226《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内圣外王”是统治阶层普遍的理想追求。“人皆可以成尧舜”代表了古代中国人的基本价值取向,而“修齐治平”则成为走仕途的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路径,研修为政之德更成为古代反腐倡廉的主要方式。

管子以“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其中“廉”、“耻”就是对人清正廉洁的道德要求,也是一种内省力量。孔子说,“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更是把为政者自身的品性上升到为权力的有效运作提供政治保证的高度来认识。

古代著名的《官箴》中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生明,廉生威”,都是说为官者要有令人敬服的廉政表现——这是官德的主要组成部分——才能“以德服人”,进而以德治国。

翻阅我国的历史和文化典籍,无论是出于对帝王的忠诚,还是出于对百姓的体恤,抑或出于官员对思想境界的自我要求,关于官员的道德修养——守廉自律、清正廉洁等方面的警句、格言比比皆是,对官员的道德规范更是形成了臻于完善的体系。

古代廉政文化中把对为官者的道德要求与国家安危、百姓甘苦联系起来,把人格的高尚上升为一种信仰、一种至高的追求,这与我们今天提倡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若果真如郑板桥的诗那样,从竹林的萧萧风鸣中都能听出百姓的疾苦之声,那为官之人就必能夙兴夜寐、宵衣旰食,勤政廉洁、远离腐败了。

 

 

 

(四)

 

廉洁从政须摒弃失衡心理

(摘自201227《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良心理状态对腐败行为的诱导作用不容小觑。党员领导干部身处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尤为重要。大量案例说明,失衡心理往往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心理因素。痛苦源于比较之中,失衡心理源于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或自己与别人的差距。有的党员干部看到别人或者腰缠万贯一掷千金,或者坐好车住豪宅,或者被提拔重用,原先的心理平衡就会被打破,甚至陷入“失落”、“郁闷”和“不平衡”之中,最终为寻求“平衡”铤而走险,直至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须知,理想不等于现实,志向不等于前程,正是因为存在差距才需要坚持理想,只有脚踏实地去奋斗才能换得理想的实现。羡慕别人的不如珍惜自己的,党员干部只有摒弃失衡心理,才能做到廉洁从政、清白为官。

 

 

(五)

 

不能只守“底线”

(摘自20111115《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一些会议上常能听到“党员干部要坚守住不违纪违法的底线” 。此话不错,做人要有“底线”,何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有“底线”,因为超过“底线”必将身败名裂。但是,光把不违纪违法作为“底线”来防守,能守得住吗?

反腐败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斗。在战场上,守方设置并坚守最后一道防线实属无奈之举,这是生死存亡之战,一旦失守,全军溃败。一些党员干部把不违纪违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来守,会险象环生。常在“底线”徘徊,犹在悬崖边行走,难免会失脚。即使自己不想失脚坠崖,不法分子也会轻易地将你推过“底线”。一些贪官在忏悔时常说,自己原本是有“底线”的,但经不起诱惑,“底线”成了“虚线”。

古人曰:“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风下矣。说明追求的目标与实现的结果总存在距离,目标高,结果也相对高;目标低了,结果可想而知。无数贪官被腐蚀的过程说明,把“底线”作为“防身”的最后防线,所得结果往往会令人失望。因此,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守“底线”的同时,要锁定“高线”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

何谓“高线”?“底线”是不违纪违法,“高线”就是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一切规章制度;“底线”是不与民争利,“高线”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底线”是不失职渎职,“高线”是尽心尽职,鞠躬尽瘁;“底线”是不做伤风败德之事,“高线”是带头做社会道德的引领者……如此,“底线”才能真正守住。

只有追求“高线”,才能使“底线”固若金汤。“以守为守为弱守,以攻为守为强守”,攻是最好的防守。要有“底线”,但更要追求“高线”,这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能守住“底”的关键所在。

(六)

 

清正廉洁是一种智慧

 

在众多的智慧之中,清廉对于为官者来说尤为重要。

首先,只有清廉才能看到长远、看清未来。腐败分子往往深陷囹圄才追悔不迭,而清廉之人深知权越重、位越高,就越容易成为被腐蚀、拉拢的对象,于是老实做人,踏实干事,吃也香甜,睡也安眠。

其次,只有清廉才能注重小节、以廉服众。腐败分子在小节上往往不警惕,最终由量变发展到质变,而清廉之人则时刻提醒自己注重小节,防微杜渐。

再次,只有清廉才能超越物欲、提升境界。腐败分子钻在钱眼里、沉迷于物欲中,而清廉之人理智地超越物欲、提升境界,成就了事业,成就了高尚。

 

(七)

 

《七古 手莫伸》 ——陈毅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汝言惧捉手不伸,他道不伸能自觉,

其实想伸不敢伸,人民咫尺手自缩。

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

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

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

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

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

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

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

吁嗟乎,

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

历览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

 

 

(八)

 

切莫纵容“微贪微腐”

(节选自201268《中国纪检监察报》)

 

微,是近年来流行的一个字。微博、微信、微电影等,这些由微字作前缀的名词,少不了含有轻微、微小的意思。而有一种“微”也在官场蔓延,即少数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小恩小惠,小恩小惠虽未突破法律底线却贻害无穷,笔者称之为“微贪微腐”。“微贪微腐”不仅会诱使更多的人加入,也会让小贪官逐渐成为大贪官,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正本清源。

一方面,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消除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观念,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另一方面,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有信必访、有案必查、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对党员干部所犯错误,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定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通报,接受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也可适时通过媒体对“微贪微腐”行为给予抨击和批判,让腐败者承受巨大的社会心理压力,从而实现党员干部人人廉洁自爱、社会政治风清气正的局面。

 

(九)

 

当前,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要珍惜和用好既有的文化资源和优势,更要积极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公正就是要坚持公平、正义和公道。公正的基础是社会大多数人认同的社会规则。作为执政党,维护公正首先要坚持立党为公,尤其是注意纠正一切违反法律和制度的行为,改变现实中存在的违反公正原则的不合理制度,努力为缩小分配差距和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创造更好的制度空间。要实现公正,还应在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处理中予以积极倡导,干部要办事公道,舆论要主持公道,市民要处事公道,使公正这一价值取向成为深入人心的价值理念。

包容的基础是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权利。每个公民的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没有法律的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作出影响公民权利的决定。同时,每个公民要尊重其他公民的权利,其集中体现是遵守法律和公德。包容需要自信。自信才不会浮躁,才不会计较一时之长短,才能宽容他人,才能心平气和地通过讨论协商求同。包容不是回避矛盾,而是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用理性的态度解决矛盾。做到在多元中求主导,在交锋中求交融,在差异中求和谐,在矛盾中求统一,在变化中求稳定,在发展中求共赢。

权利与责任相应而生,只讲权利不讲责任的社会不可能存在,只讲权利不讲责任的公民最后将丧失权利。个人应对家庭负责,对工作承担责任,对社会承担法律和道德的责任。同样,单位应对其成员和对社会承担契约或约定责任,政府应承担对公民和对国家的责任。公民参政议政是权利也是责任,鼓励并创造条件畅通表达意见的渠道,加强并扩大政务公开为公民表达意见提供方便,既是凝聚共识、形成正确决策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公民责任意识的重要方法。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工作的干部,应该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并承担失职追究之责。

诚信是社会信任的基石,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环境,也是人的自由发展应有的品质。从执政角度看,公信力是公权力的基础。“实事求是”是诚信价值观在我们党思想路线上的体现。“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是诚信价值在我们党作风上的体现。我们要继承、坚持和发展这些好的作风,讲真话、办实事、不讲大话、少讲空话,不回避和掩饰困难、问题和错误,坦诚地对待一切,以党和政府的诚信引领社会的价值取向。

                          (节选自《上海支部生活》之“价值取向是文化的灵魂”)

 

(十)

 

不能只守“底线“

摘自《反腐败导刊》

 

在一些会议上常能听到“党员干部要坚守住不违纪违法的底线。”此话不错,做人要有“底线”,何况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有“底线”,因为超过“底线”必将身败名裂。但是,光把不违纪违法作为“底线”来防守,能守得住吗?

 

反腐败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斗。在战场上,守方设置并坚守最后一道防线实属无奈之举,这是生死存亡之战,一旦失守,全军溃败。一些党员干部把不违纪违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来守,会险象环生。常在“底线”徘徊,犹在悬崖边行走,难免会失脚。即使自己不想失脚坠崖,不法分子也会轻易将你推过“底线”。一些贪官在忏悔时常说,自己原本是有“底线”的,但经不起诱惑,“底线”成了“虚线”。

古人曰:“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风下矣。”说明追求的目标与实现的结果总存在距离,目标高,结果也相对高;目标低了,结果可想而知。无数贪官被腐蚀的过程说明,把“底线”作为“防身”的最后防线,所得结果往往会令人失望。因此,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守“底线”的同时,要锁定“高线”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

何谓“高线”?“底线”是不违纪违法,“高线”就是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一切规章制度;“底线”是不与民争利,“高线”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底线”是不失职渎职,“高线”是尽心尽职,鞠躬尽瘁;“底线”是不做伤风败德之事,“高线”是带头作社会道德的引领者……如此,“底线”才能真正守住。

只有追求“高线”,才能使“底线”固若金汤。“以守为守为弱守,以攻为守为强守”,攻是最好的防守。要有“底线”,但更要追求“高线”,这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能守住“底”的关键所在。

 

 

(十一)

 

自己清正廉洁  才能惩治腐败

节选自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朱基讲话实录》

 

第一,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搞特殊化。最近,中纪委派出巡视组到一些地区和部门进行检查,查出不少问题。我就想不到,其中很多人还是我的老朋友,这么无法无天,哪儿还有半点公仆的气味?!爬到这个地位,就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随便享受啊?这怎么得了!

第二,要恪尽职守,敢于说说真话。如果本届政府都是“好好先生”,我们就对不起人民,要做“恶人”。首先,你们可以得罪我。我这个人气量不大,很容易发脾气,你要跟我辩论,我可以当场就会面红耳赤。虽然我的气量不大,但是我从不整人,从不记仇,这是事实可以证明的。相反的,对于那些敢于提意见的人,敢于当面反对、使我下不来台的人,我会重用他。

第三,要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从严治政,要严格一点,不能随便就放过了,这不是放过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否则,我们国家的命运可能就被“放掉”了。现在,我们很多同志怕说真话得罪人,怕别人不高兴,但是,你要糊弄我也不大容易。我们一定要养成敢于说真话的习惯。

第四,要清正廉洁,惩治腐败。我们自己要清正廉洁,才能惩治腐败,否则做不到。

第五,要勤奋学习,刻苦工作。确实要学习好多新知识。亚洲金融危机,我们过去没遇到过,那只有学习。你不学习,你怎么应对现在这样变幻莫测的形势?

 

(十二)

 

毛泽东治腐的“六条经验”

(摘自727《党史信息报》)

    毛泽东的一生,对贪污腐化结党营私有超人之勇气,有六条治腐“秘籍”,让腐败者闻风丧胆。

    “率先垂范,不令而行”

    一次警卫人员在外面多吃多占,毛泽东用私款退赔,并就此对警卫人员开展整风,一整就是半月。

    “预防为先,防患未然”

    毛泽东一生领导、主持和亲自制定的法律法规有数百件,其中有不少著名的法规,就是专为反腐倡廉而制定的。

  “嫉恶如仇,亲抓大案”

    毛泽东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凡是大案、要案,都亲自一抓到底。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璧,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以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毛泽东严令枪决。

    “作风民主,有效监督”

    毛泽东主张加强人民对权力实行民主监督的措施。一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四是加强舆论监督,五是加强党内监督。

“严格纪律,防微杜渐”

毛泽东生前曾遇到过两次腐败浪潮:一次是1931年底,毛泽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之后的中央苏区时期;一次是1949年底毛泽东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之后的建国之初。当时,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出现了蔓延,但毛泽东果断成立各级反腐败领导机构,还发动了群众,以致反腐运动出人意料地成功。

“拒腐防变,筑牢防线”

为了从思想上反腐,毛泽东一生中领导过多次整党整风运动。1942年至1945年毛泽东领导了著名的延安整风运动。新中国诞生后不到一年,毛泽东就领导了新中国的第一次整风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