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十二五”时期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定稿。

这是国内首部商务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是首次明确政府层面对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思路框架,从信用道德文化建设、信用制度建设、商业信用运用三个层次规划未来五年商务信用建设。

更具实际意义的是,商务部将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未来商业企业在交易中的信用信息都可记录下来,交易对手可获取信息,看其是否有不良记录。

据有关研究机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我国企业的坏账率高达1%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而相比较下,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0.5%。此外,目前我国每年签订约40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50%。有些信用不好的企业可以在多次交易中给对手造成损失,就是因为信用信息不够透明,失信的代价过低。我国信用环境亟待完善,最关键的就是要建立完善信用信息体系,降低征信成本,提高企业失信代价。

当前,构建起“诚信者受益,失信者惩戒”的社会诚信体系非常重要。企业履行信用,能否得到社会认同?企业不守信,能否得到惩罚?企业事业商业信用,是否有合适的工具?这些都是企业最关注的。

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信用建设的基础。目前商务部对商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已经逐渐明确,就是从部分行业和地区的试点开始,逐步建立起企业信用档案,制作和发布守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总结试点经验之后再逐步向全国推广。《意见》的下发只是系列政策的起步,在《意见》下发到全国商务系统之后,商务部还会于近期下发一份实施要点,并将研究选择部分城市或行业开展信用建设的试点。

商务信用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落实起来很难,有些行业协会已经意识到信用档案的重要性,但还需要政府层面的一个推动。不过政府层面的推动也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我国信用相关信息主要掌握在多个部委手中,很多国内企业有意建立信用信息系统,但是很难获取政府层面掌握的信息,即使能获取一些,成本也非常高。而从政府层面去推动,部委的协调也很难。此外,我国征信领域法律法规一直处于空白,《征信管理条例》迟迟未出,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无法可依的状态也使得信用信息建设举步为艰。

商务部表示,同业企业能够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对行业有明显益处,也符合企业的需求。不过目前地方商务部门和一些行业协会对信用建设的了解有限,这加大了相关工作推进的难度。此外,信用活动并不是只发生在商业环节,整个信用体系是相连的。理想状态是在法律规划下,各部委形成有效协调,实现信用信息的有效共享和公开。

由政府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试点是可行的路径,同时可以多发挥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作用。现在社会对信用的关注度还是不高,需要部委、行业、企业不同利益主体呼应,形成一个良好的大环境。有些机构和企业也掌握了大量信用信息,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都参与进来也很重要。

商务部表示,政府只是起到组织协调和推动的作用,从长远来说,信用体系建设还是要更多依靠市场化的力量。